家门口摆个鞋柜,
楼道里放置儿童车,
窗根儿下戳着墩布……
居民楼内,
这样的现象很常见。
这些物品是否侵占了公共空间?
邻里间往往各执一词。
对此,
相关专家进行了详细解读,
一起来关注!
《消防法》第28条规定:
任何单位、个人
不得占用堵塞、封闭
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。
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,
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。
《民法典》第271条规定,
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
楼道属于业主共有,
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,
否则就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。
小鞋柜引发大矛盾
因为门口的一个小鞋柜,孟先生和邻居差点儿就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。
走进孟先生家所在的楼道,该层共有三户居民,孟先生和一户邻居住在楼道东侧,
另外一户住在楼道西侧。邻居家的鞋柜位于两家房门之间,导致孟先生家的防盗门
打开到90度时就会触碰到这个鞋柜。
孟先生不满地说:“这家的鞋柜已经在门外摆放两年了。当时他们把一些旧鞋放在鞋柜上,
我每天出门都能看见,心里很不痛快;而且这个鞋柜放在我家门后,
导致防盗门只能打开90度,有点儿不方便,但我想街里街坊的,没必要为这事争来争去,也就没吱声。